中国·各民族婚葬习俗、十二

 赫哲族

婚丧习俗
  赫哲族的婚姻,基本上实行一夫一妻氏族外婚制,过去也有少数人是一夫多妻。按传统习惯,赫哲人往往是通过摔跤比赛、滑雪射箭、设伏弩、捕鱼、狩猎等活动挑选其中的佼佼者为女婿。
  清末,婚姻形式为聘娶。这是由于受满、汉民族的影响,但双方父母为子女选择配偶的标准,并不以门当户对为主要条件,而是看重劳动好。要求男方是捕鱼、打猎能手。或吃烤肉时,小伙子能一刀削成一个“说能”(烤肉杈)。也有比武选婿的。男的要求女方聪明贤慧,手艺好,是劳动能手,长相不是选媳的主要标准。
  订婚后,新郎穿袍,在袍上披红挂绿。新娘穿红袄、红裤,辫子由单辫改梳双辫,挽抓髻盘在脑后,头上戴花,然后用红布盖头。
  赫哲人的婚礼热烈庄重,大多在黎明举行。迎亲时,新娘由兄嫂或姐夫抱上搭着彩棚的雪橇或彩车。出门时,新娘要哭泣,表示对娘家的惜别。送亲队伍带着陪嫁物品--“用桦皮为筐(竹吕)木构”①[〔清〕曹廷杰:《西伯利东偏纪要》,第33页。],陪伴新娘到婆家。摆酒畅饮,拜天地、入洞房后,由亲友中的老人手持用三道红布捆扎在一起的三根芦苇,向新娘训话,要求新妇孝顺父母,尊敬丈夫,待人和气,好好劳动,勤俭过日子。拜祖宗三代、拜灶神后,新娘在炕上面壁“坐福”,直至送亲的人们吃完酒席离去,才下炕和新郎共吃猪头、猪尾。新郎吃猪头,表示家里由男人领着;新娘吃猪尾,表示妻子跟随丈夫和睦过日子。新婚之夜。新郎新娘一起吃面条,表示夫妻情意绵绵,福禄长寿。
  赫哲人的丧葬,依死者的不同情况办理。狩猎时,死在山林中的,用桦皮或树枝包裹尸体,架于树上,实行风葬,或称树葬,两三年后,再入土埋葬;小孩死后,用桦树皮将尸体裹好,捆扎结实,挂在树杈上;死在家里的,三天后土葬。中老年死后,早年,是在挖好的长方形土坑中,用原木在四周砌成槽子,将尸体仰卧、屈肘屈膝仰卧放置墓中,以死者生前用过的一切器具陪葬,然后,在原木槽上方搭棚、堆土成墓。贵族富户的老年人死后,有用“莫林”(马)、“一罕”(牛)、“伙尼”(羊)、“五尔见”(猪)、“聂合”(鹅)、“替库”(鸡)等动物殉葬的;死于非命者,隔日埋葬;死于痘疹、痨病等传染病者,当天火葬。
撒拉族
撒拉族的婚礼全在隆冬举行。除了这时节农活少,人手闲、粮油足、肉类肥而又好储藏外,主要还是人员全,所有外出的人均已陆续返家。    
    婚礼一般在黄昏举行。仪式开始,先由女方的长辈在庭院里给新郎戴上新帽,系上绣花腰带,再进上房,由已婚的至亲陪伴,面对阿訇坐在炕上的木凳上。岳丈问新郎:“我女儿已许配给你了?”新郎点头允认,然后阿訇起诵“尼卡亥”(证婚赞词),把盘中的红枣、核桃分撒给室内外的观众,婚姻算正式准认。    
    阿娜出嫁这天,至亲好友,左邻右舍的男女老幼纷纷赶来,坐在新娘身旁,一边看长辈给新娘梳妆打扮,一边专心致志倾听阿娜哭唱“撒赫稀”。    
    到掌灯时分,梳妆好了的新娘,由至亲长辈二人搀扶,哭唱着缓缓退出大门,在门前的场院里绕走三匝,徐徐撒完一把粮食,象征家中五谷丰登,到婆家生根发芽,然后登上新郎家送来迎亲的骡马,带上面纱,由至亲中已婚的两名妇女陪伴,其它亲朋簇拥,浩浩荡荡径奔婆家。这时,女方村里早先嫁到男方村庄的妇女们,端着一盘盘香喷喷的“比里买亥”(油拌的面食),在村外的道旁热情迎接,并通风报信,密告本村“挤门”的情况,使送亲者有个精神准备。 
    新娘就餐前,由至亲长辈作一番美好的祝福,然后用筷子揭开新娘的面纱,撒拉语叫“巴西阿什”。这双象征吉祥的筷子,新郎家一定要破费收回。餐毕,新郎家的妯娌们端一盆净水,前来向新娘索取喜钱。她们用筷子或手搅动盆里的水,让新娘把铜板丢在水中,象征婆家清白似水,愿新娘深扎根,结硕果。撒拉语称此为“盖吉尔桥依”。   
    这时,年轻人纷纷起来,把新郎的父亲、哥哥、阿舅捉起来,满脸涂上锅灰,头戴破草帽,眼挂空心萝卜镜,用木棒抬起,或让骑牦牛转圈,热闹非凡,直到讨得一笔可观的喜钱方才罢休。接着就表演“骆驼戏”、“宴席曲”。 
 撒拉族的婚礼全在隆冬举行。除了这时节农活少,人手闲、粮油足、肉类肥而又好储藏外,主要还是人员全,所有外出的人均已陆续返家。    
    婚礼一般在黄昏举行。仪式开始,先由女方的长辈在庭院里给新郎戴上新帽,系上绣花腰带,再进上房,由已婚的至亲陪伴,面对阿訇坐在炕上的木凳上。岳丈问新郎:“我女儿已许配给你了?”新郎点头允认,然后阿訇起诵“尼卡亥”(证婚赞词),把盘中的红枣、核桃分撒给室内外的观众,婚姻算正式准认。
    一般都要送到清镇市请阿翁主持。 婚丧嫁娶都要炸油香、煮麦仁饭,其间凡参与炸油香、煮麦仁饭的妇女必须要"乎斯里"(即沐浴过),未经沐浴或经期妇女,不允许参与这项工作,也不允许到油锅附近去。
德昂族
德昂族的青年在婚姻缔结上有一定的自主权。做父母的也比较尊重儿女心愿。而且,德昂族的结婚聘礼也只是一些象征性的礼品,接新娘的人们的背萝里装着约一公斤多草烟,四碗大米,还有媒人带的八元钱,六元给爹娘,两元给内亲,哪怕人再多,即使每人只能分到几分钱也不能再向男家多要。这结婚聘礼恐怕是最少的了。办完了聘礼,方可迎娶新娘。迎亲时,新郎在伴郎、媒人的陪同下去迎接新娘,在进入新娘村落时,鸣枪数响,表示娶亲人员已到。
新娘梳装打扮完毕离娘家时,由舅母,姐妹及本寨未婚青年送行,并将女方家长陪嫁的衣服,锄头,镰刀等嫁妆,以及女方赠给男方父母的衣服等带往男家。新娘到新郎家,登梯上竹楼时,双脚一定要踩在专门置于楼梯脚下的石块上,表示他们的婚姻像磐石一样坚固长久。新媳妇上楼时,婆婆要给她洒谷花,撒花仪式结束,新娘步上晒台,跟在婆婆后面进入新房。男方事先请好的“安长”(有文化的先生)随即在火塘边为他们主持婚礼,安长念经并祈求佛祖赐给幸福。祝新婚夫妇百年偕老。婚礼千毕,开始宴客,同时新娘分别拜见男方长辈亲戚,赠送糯米粑及新娘平时织成的缀有红、绿、黄等色的绒球小布袋等礼物,长者受拜后要还礼,用铜钱时是五十文,用半开(云南银币)时则给一至二文,解放后一般是一、二元人民币。晚上,村寨里男女青年齐聚新娘家的厢房对歌,唱调子,往往要唱到鸡鸣方散。次日,新郎陪新娘回娘家,送去男家赠给女方父母、兄弟、姐妹的衣物等。若新娘是本寨人,亦可当天返回夫家。
依照德昂族的婚嫁风俗习惯,结婚后的十天内,新娘早晚都要给公婆洗脸、洗脚。婚后的第三天新郎则陪同新娘回娘家,回家时则带着结婚前男方家人请人编好的一些小竹篾箩,装上一些礼物送给女方家的亲属。   
德昂族的家庭,由于所处地区及社会经济条件的不同而有些差别,但基本上是两种类型,一是住居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一带的小家庭类型;一是住居临沧地区的镇康、耿马等县的具有大家庭到小家庭过渡特征的类型。德宏州的父系小家庭,父亲是一家之长,主持家庭事务,妇女处于从属地位。这里的小家庭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基本单位,多为父母、夫妇、子女三代,一般是长子结婚后,即在老家周围选择一块适当的地方另建新居,建立小家庭。另立门户的长子、次子,家长根据家庭的经济情况,给一部分猪、牛等财产作为生产垫本,没有平均分配家产的习惯,主要依靠小家庭去独立经营。幼子留守老家,赡养父母,继承财产。而大家庭到小家庭过渡类型的家庭是处于父系小家庭和父系大家庭(也称家族,公社)并存状态。即在经济上已独立的小家庭,并不立刻离开大家庭这个母体去建立单户住宅,仍共同住居在一幢大屋里,维系着相互间的互助合作关系。
德昂族的丧葬有自己的习谷,除佛爷(和尚)实行火葬外,一般群众都是土葬。各村有公共墓地,只要是同一村的正常死亡者均可葬入。没有姓氏界限,也不分头人与百姓,不过他们的坟向与其他民族不同,不是顺山向,而是横山向埋葬。按德昂族的习惯,人将死时要把事前准备好的一枚银币放入口中,意思是给死者的灵魂到阴曹地府过河时用的摆渡费。人一旦断气,其家属即在门外对空鸣放三枪,向亲戚朋友和邻居报丧。
这时,近亲、家族、村寨邻居闻迅后,纷纷奔赴死者家中帮助料理丧事,同时亲友们各自带些米和菜之类,有的还提着肉,拎着干巴之类。妇女们首先帮助背水,煮饭,男人们则忙着给死者准备棺木。棺木一般根据死者家属的经济情况决定,经济情况好一点的,就请汉族或本民族的木工师傅做一具汉族式的棺木,经济条件差一点的人家,则由亲友帮助砍一株大树,取下根部一段,弄成大、小两半,中间枢空,制成简单的棺木。还有一种更简单的就是砍几株大龙竹,剖成竹片编一具竹棺材。在准备棺木的同时,一部分人便用一种特定的树叶蘸水洗涤尸体,穿上衣服,然后入棺。入棺后即请佛爷(和尚)择吉日安葬,停尸家中一般不超过三日,在这期间每日须请佛爷念经超度,祷祝死者的魂进入西方极乐世界。
出殡时,棺材小头朝前,大头朝后(即死人的脚朝前,头朝后),意思是要亡魂向前走,不能倒回来,送葬队伍从寨子出发直到山上的公共墓地,一路上连续不断的鸣枪,意思是通知土地神。有死者的魂来了。埋葬完后,由长老念祷词,说明死者和活人走的是两条路,死了的去阴间找归宿,活着的好好回家,长老念完祷词之后,各人拿一树枝拂身,表示扫除身上的邪气,就可转身回寨子,返回时不能转头向后看。葬后七日,死者家属再请佛爷念一次经,他们认为这样可以超度死者及早转世投生,并嘱咐他来世也要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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