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各民族婚葬习俗、六

 拉祜族

拉祜纳的婚姻有对歌谈情、定情说亲、举行婚礼三个步骤。对歌谈情以男青年为一方,女青年为一方,相互对唱情歌,倾诉彼此爱慕之心。选中目标后要暗中考核,如跳芦笙舞牵手时手发现茧很多即是爱劳动的人,就放心了,互赠定情礼物。定了情后,男方要请媒人到女家说亲,要带一些酒、烟和一包茶叶。经反复交谈,女方父母才表示同意并收下礼物。举行婚礼分三天进行,第一天烤酒杀猪作准备,第二天,新郎到女方家过聘礼,新郎新娘同坐一条凳吃饭并给岳父岳母长辈叩头,用竹筒背凉水给岳父岳母和老人们喝,新郎新娘下跪听说祝辞,每个老人要夹一点肉放在饭盒里,表示祝愿新郎新娘结婚后有吃福,拉祜族称之为“鮓谢”。新娘到新郎家要组织女青年迎亲,如无人迎,女方要罚男家十碗酒。新娘进家后,要给父母磕头,要拜家神。然后两人一起抢床坐,据说谁先坐到床上将来就由谁当家。第三天,新郎领着新娘回女方家,给岳父家做些事。拉祜族有从夫居的习俗,是否从妻居或居多长时间,要事先商量决定。新郎新娘如果是同一寨人,结婚时,由主婚人带着绕寨一圈,以告示小伙子小姑娘以后不能再去逗引,新夫妇从此也不再参加串姑娘活动,相互厮守在一起。拉祜西人实行一夫一妻制,逢年过节或红白喜事盖新房等群众性活动场合,男女青年们邀约跳歌对唱情歌,双方情投意合,就告诉父母请媒人说亲,如果女方父母同意,当晚就吃“喜口酒”。然后双方确定吃“火笼酒”的时间,然后合八字,男方备上酒肉,拿一斗米、一些草烟给女方,请女方亲友同吃“团圆饭”,男方给岳父岳母叩头,向女方家神“蔑达拉”叩头。吃过团圆饭,婚事就宣告结束,姑娘已算嫁出去了。男方搭绿叶青棚,请吹鼓手、摆酒席把新娘接到家里。
  拉祜纳注重葬礼,人死要向亲邻报丧,全寨停止劳动一天.到死者家帮忙,死者家用蒿枝杆当筷子吃饭,表示悼念。殡殓前要给死者洗澡、剃头、换衣服,用白布裹尸停放屋中。亲友悼丧,进门用左手撒一把米给死者作盘缠,剩米倒人箩煮给参加葬礼人吃。凡成年人去世,都要请“磨八”(祭司)给死者治丧,出殡前“磨八”用一碗饭,一撮盐巴、两支蜡烛在死者身旁招瑰,由两妇女点火把,带着死者的殉葬品在前引路,一直到火葬场,全寨人都要参加葬礼,并各带一碗米到死者家共餐。每个村寨都有固定的火葬场,在火葬场内各氏族又有自己的焚尸火塘,焚尸时,属男性的架八层柴,属女性的架九层。火葬时,头朝东,脚朝西,焚后第二天,用小木棺按从脚到头顺序入捡骨灰,择坟地而葬,由亲属用鸡蛋由胸前抛向后方,以鸡蛋打烂处入葬。非正常死亡者不得入集体坟山。正常人死亡,要请人唱挽歌,出殡前唱死者生平,火化后,唱为活人招魂留魂之歌。拉祜西人葬仪简朴,人死当天即葬,成人用棺,未成年人不用棺。不焚尸,有固定坟山,出殡时,棺材头部朝前,“白母”端升斗斋盘引路,葬后于坟后指定一株树为“坟山树”,任何人不能砍伐。
苗族
一、婚姻 
  婚姻有父母包办和自由婚姻两种。自由婚姻又有偷婚、抢婚等形式。偷婚是通过采花山或其他社交活动相爱后,因女方家庭贫困办不起酒席,让男方悄悄领走姑娘,对外则说姑娘被人偷了,女方叔伯兄弟假意追找姑娘,男方要表示道歉,并付给追找姑娘的人草鞋钱。另一种是姑娘相中了小伙子就随其到家中居住。姑娘的父母发现姑娘“失踪”,就拜访舅舅去找。舅舅到了男方的家门时,假意徘徊于房前屋后,寻找遗失了的“牛”,男方主人即彬彬有礼地迎进屋内,杀鸡款待,然后再提婚事。抢婚,在新中国建立前,一种情况男方是当地的权贵或不法之徒,因女方不同意婚配硬抢成婚;另一种是男女双方自愿婚配,但因父母意见分歧,或因男方经济困难等原因,便约定时间、地点邀约几个朋友把姑娘“抢”回家中,3天过后,再请媒人说合。族内同姓不婚,异族通婚很少。 
  无论哪种形式定终身,都必须经过媒人说亲。男女双方的媒人各由两名男子担任。1人称正媒,必须精通礼仪,善对歌;另1人称二媒,由亲戚担任,代表主人讲礼银,商议成婚日子等有关事宜。“抢婚”、“偷婚”的,男方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讲礼银,不看鸡卦;父母包办的要着鸡卦。说亲时,由男方煤人背着花被子,带着一把系有彩布或手帕的伞、(约1公斤)、1对鸡,到女方家后,伞要放在低于供桌的右边,放错了要罚酒,放在左边被主人认为是要娶他家的儿子。男方媒人由女方媒人相陪,对唱《媒人歌》、《开亲歌》。歌毕,提及亲事,商议礼银,确定婚期。聘礼通常是牛1头,钱数百元,酒60碗(每碗约0.5公斤)。有的地方还要送岳母7米“奶布”,送祖母3.3米“守孙布”,给未出嫁的姐姐3.3米“洗脸布”。女方要把需向男方索要的礼银数额用花纹图案表示刻在竹筒上。男方媒人一般在女方家住3天。第三天清晨,女方父母若不同意亲事,就亲自杀鸡送客;同意则让媒人杀鸡看鸡卦。鸡卦不好,婚事要暂缓一下,另择吉日。鸡卦好,女方家摆餐进食,女方姑表亲戚一齐参加。男方煤人当日带着女方家饰有礼银数额的竹筒到男方家报喜,接着男方登门拜见岳父母。成亲的日于大都定在鼠、马、龙、狗日。礼银可以赊帐,但以后夫妇必须挣够数额才能去女方家“回门”。因此,有的做了祖父母,因挣不够礼银,也不敢去“回门”。50年代以后,重礼银的风气大减,但最近几年此风又在滋长。如个旧市路赶藤村,50年代初、中期的乡规民约,规定男方娶亲送给女方的“奶母钱”不超过41.60元,加上必要的酒肉只需花100元钱就可办一桩婚事,而现在“奶母钱”猛增到2800元,办酒席还要花去1000元。 
  成婚之日,新郎、新娘由媒人、陪郎等相伴到女方家举行婚礼。若新娘事先到男方家里的,必须由结了婚的叔叔婶婶同去娶亲。娶亲人数各地不一,一般是7~9人。黄昏时,新郎、新娘陪同宾客欢聚一堂。首先由双方的媒人唱《敬酒歌》,然后大家进食。宴毕,新郎、新娘拜天地、祖宗。新郎、新娘要给管事(主持宴席的人)敬一点烟。晚上,亲邻好友在女家住宿,夜间还要设夜宵宴请,女方家要为次日迎亲和送亲的人准备路上吃的晌午(午餐)。次日清晨,陪郎背着事先准备好的晌午及1对小鸡伴随新郎先行。双方媒人唱《离别歌》,女方家人由叔伯大爹率领相送。送亲者各地有别,多则对人,少则8~10人。到了男方家再次举行拜堂仪式,男方家宴请亲友,给送亲者每人一点钱物作纪念。第三天,男方父亲领着新郎、新娘“回门”,在女方家住1天或3天即回夫家居住。生第1个孩子时,岳母送鸡、蛋、米以及小孩衣裤,俗称送“祝米”。 
  苗族也行“上门”之习。有的上门2~3年后自立成家,有的永远从妻居。上门女婿有财产继承权和赡养老人的义务。上门原因多因女方缺乏劳力或无子。金平县“蒙刷”中,还保持女子婚后住娘家的习俗,农忙时到夫家帮忙数日,逢年过节也回夫家,但次日黎明即返娘家。住娘家期间,男女双方仍可参加一切社交活动,待生第一个孩子时,才回夫家长住。 
  二丧葬 
  苗族实行本棺土葬,但按不同情况处置,在外凶死不进家入堂,麻疯病人死后,火化如灰再葬。家人死了在门前鸣放火枪报丧,亲朋闻讯带着钱和粮赶来协助料理后事。正常死亡者,一般都要清指路师傅确《指路经》,吹芦笠、打鼓日夜不停。殉葬物是死者生前使用过的衣、裤、鞋、伞等生活用品。敬献死者,视家庭经济情况而定,大至牛,小至鸡。死者入棺以后,用一根麻线一头挂在死者的手指上,另一头露出棺外,接在敬献的家畜家禽上。死者家属和同姓的人脱帽,由叔伯率领轮流在灵前跪拜。其间叔伯、舅父把死者小辈叫来跪在棺前,追忆死者生前的经历和为人,教小辈处事做人的道理,希望小辈不忘父母养育之恩,孝敬父母,一世做好事等等。安葬要择吉日,一般定在牛、羊、鸡、兔日。葬式有直葬、横葬两种,不用石头砌,部分立碑。金平苗族葬后12天作“斋”,在屋内中央立1个人的模型代表死者,请吹鼓手吹芦笙、击鼓,杀猪,烧“纸钱”,斋期3~5日。蒙自、屏边老人死后13天或几年后,要杀牛、杀猪举行烧灵仪式。烧灵原是苗族传统的纪念活动。相传在古代的一次战争中,他们以竹为矛,以簸箕为盾,进行殊死搏斗,以后演变为丧葬活动仪式。通常的做法是把一簸箕放在屋中央,装3个粑粑,上盖死者衣服1件,表示死者形象。在不停的鼓声中,由师傅把簸箕由内向门脚滚动,簸箕口朝下,表示死者已领到烧给他的白银纸钱,烧灵活动方止。 
  苗族丧仪形式还有一些特殊做法。金平县的白苗和花苗人死后,用麻布包好悬挂在屋内,黑苗、青苗停放在凳子上,供家族亲友悼念。元阳大山陶、熊二姓(白苗)老人死后,将死者遗体置于一张竹床上,一端用麻绳系于屋梁上,一端插入壁墙上的孔洞中。人殓仪式在坟地上举行。先把木棺在墓穴里安置好,死者用竹床抬到坟地,随后放入棺内。在埋后的3天中,给死者送饭、送火。黑苗老人死,以长媳领衔,手持点燃的火把,站在死者灵前守灵,埋葬前在家里举行人殓仪式。苗族的父母过世,都要宰牛敬献,有的农户当年无牛宰杀,过几年后,若家中有人生病或者灾难较多,便认为是死者来要牛,就要宰牛敬献。30岁以上的未嫁姑娘死,列为本族家鬼,请祖时有她的名字。30岁以下的未嫁姑娘,不能列为家鬼,埋葬后要为其办婚礼,由舅父主持,确定把她嫁给某个已死者的未婚男子或一个自然物,杀1头小猪献祭。叫一男子抱着死者的衣裙,在芦笙吹奏引导下绕房3圈,称“嫁姑娘鬼”。埋葬后5年要翻尸一次。河口县瑶山区八角村至今还保留着特有的悬尸习俗,人死后用篾编制的箩筐装起来挂在房后,然后择日安葬。上述葬仪新中国建立后有所简化,但未完全消失。近几年,随着经济生活的改善,有的地方丧事大操大办,如个旧市路赶滕村开冷丧,宰1头牛,还要花钱上千元。
侗族
婚姻
采桑:“采桑”又叫“吃细鱼”。事前,由男女青年于“晾月”时商议决定,人数不拘,除年轻者外,童男童女也参加。但其中必须有几对自寻成双的男女,作为主要成员,其余皆作陪者。进行时,首先于四月四日或四月八日方集资买糕点糖果,打包成封,由几位青年挑到寨中桥庆等候,其余大多数人成群地站在附近的半山腰中,高声疾呼,催促女方到场。是时,对方身着盛装,列队出寨,与男方登山“采桑”,借此为乐。直到太阳偏西才归至桥头,挑着礼品,鸣放鞭炮同往女家。在女家先吃甜酒后设便宴招待。桌上摆满鱼肉,细鱼是席中的主要标志,必不可少。女方以同房兄弟作陪。席间众女拥至,举杯敬酒,吟歌盘问“采桑”根源,由男方答对,一直玩到天晓才散。隔两三天,男方复又鸣炮到女家,退回装礼品的箩筐,对方设“夜宴”款待,对唱情歌,通宵达旦才依依而别。女方则赠与布匹、花带表示答谢。以六月六日,男方挑着黄瓜、糖果,往女家同席品尝。名曰“吃黄瓜”。七月,择定日期,男方送梨子、糖果到女家,谓之“吃梨”。这两次活动,基本上与“采桑”情节相同,只不过是不上山和规模略小而已。且由年轻人从事,其他的童男童女均不参加,时间不定,男方筹资买一头花黄牛,还有炮竹、糖果,汇聚桥头,邀约女方上山采集葛藤,同到水边将藤洗净,再牵牛、鸣炮,一起到女家。先是大家围牛而歌,怀念“采桑”鼻祖,随后杀牛。用牛的内脏作“夜宵”菜肴,留下四腿由女方均分。男方去退箩筐时,对方则送男方的主要人员,每人一套衣料,给陪者一张头帕。这叫做“栋太”[dongldaip.煮葛]。十月,复择一日,男方前往女家,与女方同漂葛藤,谓之“漂白”。其情节与前者大同小异。至是全部活动宣告结束。
丧葬
无论男女去世,只要年入成人,都要向舅家报丧。同时还要在家里或手持香纸到河边、井旁焚化,过去有的还投掷铜钱或铜板于水中,而后汲水回家,为死者沐尸。男的削发,即使长发结辫,或是当今的短发光头,也不例外,有的还用纸或布将之包好,待入棺时,放在死者的右肩旁边殉葬;女的则卸梳挽髻,无特殊处理。两者都着普通装束,衣被大都是自纺自织的家机布,个别富裕者才用丝绸缎子,且以奇数为度,服色外层青里层白。年达成人,牙齿齐全,须打落门牙一颗,部位不定,留在口中。死者口含碎银,有的还含以几粒白米和几片茶叶。严忌铜铁器物随葬,那怕是一针一扣也不许随身附体。有备制棺习俗,但有的也临时制作。以独木合棺为佳,忌用铁钉铁箍扣合,一般都不加髹漆。大都在家里入棺停柩,个别地方才停柩于鼓楼中,或以棺安于墓穴,抬死尸到墓地入棺。汉丧期间,同族晚辈包白戴孝,忌晕吃素,但在黎平、从江、榕江等县的许多地方,孝子孝孙均可吃鱼。有的老人年及六旬,便贮备“腌鱼”以待,等到去世,用来招待亲友。至于北部侗乡,由于受汉文化影响,其葬俗、礼仪,多与附近汉族相类。当今侗区,普通实行土葬,讲究“风水龙脉”,择吉日吉时,入殓、出殡、入土。少数村寨,诸如从江县的往洞、占里,过去盛行停柩待葬。死者入棺以后,移至郊外,陈在木架上面,用杉皮或草帘盖好。据说,待与死者同庚同辈的人死尽,或寨内某老人死逢吉日,现各自择地葬。对于横死暴死者,无论男女,均须火化,再入棺入土,或入棺以后,置于荒野,停放三年五载,另择期焚尸、捡骨,重新入殓,择地安埋。
京族的丧葬习俗
  京族人对葬礼是非常重视而谨慎从事的。因为他们认为,阴间和阳世是相通的;阴间的亡灵和阳世亲眷仍有某种联系,搞好葬礼,彼此可平安无事;若搞不好,就会让亡灵受苦,又给亲眷遗患无穷。在京族习俗中,50岁以上的老人病故,被称为“正寿”,当按正常的礼仪办丧。其过程大体是:
  1.报丧。老人断气后,孝子要在旁边守护,待法师查阅历书确定无“重丧”之后,方可哭丧举哀。倘有“重丧”,法师要另作法事杀鸡代命以“解犯”。然后报知族内众兄弟,并派人往舅家报丧。待舅家来人验看后(尤其是对娶来的女性)才能入殓。这是远古母系制舅权意识的残余表现。
  2.入殓。入殓前要用浸着柚子叶的热水给死者净身并更衣。洗后的水不能随便乱倒,要罐装起来,待出殡后,夜里拿到野外丛林去掩埋。入棺要选择时辰,先由法师念咒,用火把驱赶棺中的鬼邪。然后由孝子孝女们抬尸入棺,在死者嘴里放两三枚钱币和几粒白米,以安其魂魄。再在死者身上覆盖一块红布,以示阴阳两绝。若死者的配偶尚健在,还要将原来共用的被单撕下一半盖在死者身上,表示从此鸳鸯情断,人鬼分途。最后把棺盖钉牢。
  3.做斋。法师立坛念经,超度亡灵,使亡灵得到净化和安乐。法师用本民族语念诵的经书,大都是译过来的“佛”、“道”经卷。若是做“大斋”(三天三夜或七天七夜)的,还要举行上刀山、过火炼之类的仪式。“做斋”期间,子女们都要披麻带孝,席地坐卧,日夜守灵,不得随便离开,吃饭不能用筷,不能吃荤腥食物。
  4.殡葬。殡葬的时间和地点均由法师择定。时间一般选在潮落的时候。出殡时,在法师的导引下,一路上,由一人撤纸钱开路先行,意为向野鬼买路通行。墓穴事先已挖好,灵柩抬到墓地后,法师挥动法刀,进行法事毕后就掩埋。
  葬后三天,孝主备三牲和香烛纸钱前往祭坟,给新坟培土,俗称“复坟”。这种“复坟”之俗,在古骆越后裔的诸民族中几乎都还在流行。这原来是远古时代祖先崇拜的产物,它要使坟墓显得庄严肃穆,以表示对祖先的尊崇。但和其他民族有所不同的是,京族复坟时所建的茔墓卑下低矮。
京族男女青年订婚,男方要用一定数量的猪肉、糕饼等作为礼品送给女方,贫穷之家也要送少量的糖、糯米、茶叶、糕饼作为订婚礼。结婚时,男方要备一百斤猪肉、二百提酒(每提等于200克)、七斗米及其他礼品,送给女方。
婚后三天,新娘"回潮",夫妻俩将自家染红的糯米饭两托盘(约6斤),猪肉两块、鸡两只回娘家谢拜岳父母,婚礼才算结束。
柯尔克孜族
 柯爾克孜人的婚姻實行一夫一妻制。古代柯爾克孜人亦有納妾現象,新中國成立後一夫多妻之陋習已逐漸消失。柯爾克孜族一般實行族外婚,直系親屬五至七代內不能通婚,此外婚配範圍不受限制,多姑表婚和姨表婚。
    柯爾克孜族普遍流行買賣婚姻,這種買賣婚姻歷史較久。《太平寰宇記•黠戛斯傳》載,唐代柯爾克孜人“婚嫁納羊馬以為聘,富者或千百計”。到了近代,這種買賣婚姻依然盛行,從訂婚到結婚,男方要陸續給女方很多牲畜,從一個“托庫孜”(即九的意思,送的聘禮要由九匹大牲畜組成,即駱駝一峰、馬四匹、牛四頭,或價值相當的小畜和財物)到幾個“托庫孜”不等。富者聘禮更多,一些貧苦牧民拿不出相應的聘禮,就采取換親或干脆進行搶親。柯爾克孜族中還有招婿的婚姻制度。
    柯爾克孜人的婚姻一般由父母包辦,但也有自由選擇的。古代柯爾克孜游牧部落與定居的農業部落相比,青年男女有較多的接觸機會,特別是在各種大型集會中,青年男女相互締結終身後,請求父母同意並正式請媒妁說媒、納聘成親者不少。在現代,青年男女自由戀愛,征得父母同意後締結良緣的婚姻家庭則更多。但是在廣大柯爾克孜牧區,較普遍的依然是父母包辦的婚姻。其訂婚形式有指腹婚、幼年訂婚和成年訂婚三種。
    新中國成立前,柯爾克孜人結婚一般都比較早,女子13歲就可以結婚。由于婚姻關系是建立在金錢的基礎上,因而十多歲的年輕姑娘屈嫁給五六十歲老頭的不幸婚姻時有發生。
 柯爾克孜族的婚禮,按伊斯蘭教的教義舉行,一經宗教人士阿訇念經,夫妻即算合法,一些地區的離婚案也由宗教人士裁決。新中國成立後,隨著《婚姻法》的貫徹和實施,柯爾克孜族的婚姻均按《婚姻法》的規定以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宗教干涉婚姻等舊俗已經廢除。
    柯爾克孜人的婚禮,一般先在女家進行。一大清早,新娘的母親同新娘的嫂嫂、姐姐及其他女眷一起為新娘梳妝打扮。母親要為女兒梳頭,將滿頭小辮改梳成兩條辮子。母親一邊為女兒梳頭,一邊唱著《哭嫁歌》。新娘換上新嫁衣之後,盤腿低頭坐在炕上,姐妹以及眾女眷要向新娘祝賀。此時新娘要唱《姑娘的怨歌》。新娘唱完《怨歌》之後,新娘的姐姐要唱《勸嫁歌》。
    男方迎親隊伍到來之後,新娘的姐姐和嫂嫂要擋到門口,逐個檢查男方帶來的禮物,並對這些禮物進行很尖刻的挑剔。男方迎親者要講好多好話後,女方才接納禮品,請男方迎親者進入指定的氈房中參加婚宴。女方待客的婚宴一般都是新娘的嫂嫂操辦,因而在婚宴上,客人們要唱贊美嫂嫂的歌。
    婚禮開始,賓客們紛紛來到氈房前的草地上,這時新郎家的迎親長者從氈房的天窗上,將糖果、杏干、奶疙瘩、沙棗、油炸果等,向氈房外的人群拋撒,五顏六色的喜糖像陣陣花雨,從人們頭上落下,客人們在嬉笑、打鬧聲中爭搶喜糖。撒完喜糖之後,牧村里舉行賽馬、刁羊等慶典活動。姑娘、小伙子等隨新娘、新郎進行“甜蜜的競賽”等游戲後,送新婚夫婦進入洞房。新郎當天即留宿女家,與新娘成親。第二天,賓客和鄉鄰再次前來賀喜,並送新娘出閣。伴娘陪伴新娘走出氈房後,新娘的母親要拉著新娘的手唱《送嫁歌》。之後,在迎親路上,每經過一個“阿寅勒”,都有青年人拉著繩子攔路,迎親長者從馬上向青年們扔下喜糖後方能放行,這是古代搶親留下的遺俗。迎親路上,也有一些長者端著釀造的馬奶酒、孢孜酒來招待新郎、新娘,並向新人祝福。還有人在路上點起火堆請新郎、新娘從火堆上跳過,以祝平安和幸福。
    新娘到新郎家後,要踩著門前的花氈子進入氈房。男家設宴招待客人。婚宴後牧村里還要進行賽馬、刁羊等活動,一直進行到下午。午宴後青年人彈起庫姆孜,唱催促揭蓋頭的歌,在歌聲中舉行揭蓋頭儀式。然後,新郎、新娘要雙雙向二老鞠躬請安,新娘要吻婆婆的手,以示孝敬,婆婆要吻媳婦的前額以示慈愛。
    柯爾克孜人家生小孩有很多講究。孩子出生後,其母親先為孩子起一個名字,三天後正式舉行命名儀式。命名儀式一般都請附近年高有德或有學問的人及宗教職業人士參加,並聯合協商定名。親友鄉鄰都要前來祝賀,主人設家宴款待。孩子出生後40天,又要舉行入搖籃儀式,近似漢族的“做滿月”。孩子的姑母、舅母、姨母一定要帶著親自做的衣帽前來祝賀。
    柯爾克孜孩子學步時,要舉行學步儀式。先用紅線拴著孩子的雙腿,由幾個三歲小男孩跑步去剪斷繩子,然後由父母親拉著小孩移步。男孩六七歲入學前,要舉行“割禮”,就是割去生殖器多余的包皮,一般由宗教職業人員進行。“割禮”是柯爾克孜男子僅次于婚禮的一項重大喜慶儀式。在一些地區柯爾克孜族孩子12歲時,男子要行成年禮,女子也要行及笄禮。
    新中國成立前,柯爾克孜人有病一般都請宗教職業人員驅邪治病。信仰薩滿教的請薩滿跳神,信仰佛教者請嘛喇念經,信仰伊斯蘭教的則請阿訇誦經。這些教職人員一般都懂些醫道,除進行宗教儀式外,主要還是用民間中草藥等單方治病。新中國成立後,柯爾克孜地區醫療條件大有改變,鄉有醫院,牧村有醫療所,一般多為西醫藥。在民間一些單方仍在繼續使用。
    柯爾克孜喪葬受時代、地域、宗教信仰影響較大,安葬形式曾經有火葬、土葬和樹葬多種。古代墓葬中還有殉葬品,墓前立石碑和石人。現代柯爾克孜人喪葬大都按伊斯蘭教教規進行。
    漢以前直至明初,居住在葉尼塞河流域的柯爾克孜人主要實行土葬,也有小部分部落和地區實行火葬,不過那時的土葬與現代皈依伊斯蘭教後按伊斯蘭教教規的土葬完全不同。
考古工作者從柯爾克孜地區發掘的漢以前的古墓發現,柯爾克孜古墓中皆有棺木,絕大多數為僅有墓穴而無其他附屬建築的普通墓葬,也有一些建有石圍牆,里面有大型木槨及大量殉葬品的大墓葬。唐代柯爾克孜人喪葬是以火葬為主,也有土葬。明代,在天山山區叢林中游牧的柯爾克孜人,還有一種樹葬的習俗,沙伊費1582年寫的突厥文手稿稱︰居住在天山山區的柯爾克孜人不把死者埋入地下,而是把盛著尸體的棺木放在高樹上,任其腐爛和消失。
    皈依伊斯蘭教以後的柯爾克孜族按照伊斯蘭教規,實行伊斯蘭式的土葬。人死後,要請宗教職業者阿訇念經並舉行葬禮。尸體停放的時間不能超過三天,一般是早亡午葬或晚亡晨葬。葬前將尸體用清水沖洗,然後用白布裹身,女人還要纏腰和蓋頭。將尸體平放在專制的“塔比特”(靈床)上,用駱駝送到墓地埋葬。葬前先在墓地挖一個直土坑,再在坑底旁邊挖一個洞穴,長寬高低以可容納尸體為宜,將尸體頭枕北、腳朝南、面向西置于洞中之後,用土塊封好洞口,再用土填平直坑,最後用土塊或石頭壘成長方形的墳。出殯時,只允許男子送殯,不許婦女送葬。死者的家屬要服孝,一年內,死者親屬要穿黑衣服,家中來了客人和親友,都要唱喪歌,以示哀悼和思念。
古代柯爾克孜族埋葬時,不僅有很講究的棺木,身上裝殮著很講究的服飾,而且墓葬中還有大量的殉葬品。據對葉尼塞河流域柯爾克孜人居住區的墓葬發掘,古柯爾克孜人的殉葬品很多,其中有馬匹、羊只、犛牛等,殉葬最多的達十六匹馬。墓葬中還有各種器皿以及經過精心雕刻焙燒的各種假面具,還有兵器、生產工具的模型。幾乎是死者生前享用過的東西,都盡量作為殉葬品。同時還有陶制奴隸俑陪葬。
    古柯爾克孜人還有在墓前立石碑的習俗,要將死者生前佔有的全部財產列成清單,刻在石碑上,石碑還將其一生事跡盡行勒銘,以昭後人。考古工作者在葉尼塞河流域及阿勒泰古柯爾克孜人居住區發現的一些古柯爾克孜如尼文碑文就是此類墓葬。
    古柯爾克孜人是十分注重戰功的,人死後要在墓前立石記功。《北史•突厥傳》載︰柯爾克孜人“殺一人,則立一石,有至千百者”,就是說,死者生前殺過幾個敵人,就在其墓前立幾個石人像以記其功。因為有這種習慣,在葉尼塞河流域和阿勒泰古柯爾克孜人居住地,這種石人像遍地皆是,就是這一古習的遺物。20世紀80年代,考古工作者在阿合奇縣的柯爾克孜古墓前,也發現了石人像。
    柯爾克孜人死後,其親屬要哭喪和唱喪歌。
    柯爾克孜族的喪歌,不僅肅穆悲切,而且內容豐富,不同關系的人,有不同的喪歌。據初步調查有︰兒女哭父母的喪歌,孫兒哭爺爺的喪歌,父母哭子女的喪歌,妹妹哭姐姐的喪歌,妻子哭丈夫的喪歌。這些喪歌既有固定的程式,又可根據各自環境、遭遇,即興哭訴。
    柯爾克孜族的哭喪歌,一般是一人哭訴,痛訴衷腸,但也有多人的群體哭訴,這主要是幾個女兒同時哭父母。還有一種規模更大的哭喪歌,是左鄰右舍的女眷們,成群結隊地為年高德重的鄰人哭吊。這時幾個甚至十幾個婦女,身著素裝,手拉手,臂挽臂,相互扶著聚成一個大圓圈,悲悲淒淒,齊聲哭訴。其主要內容是訴亡人一生之好處,寄托一鄉人之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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