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红色预警中小学停课

我省发布《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宣布成立以常务副省长担任指挥长的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根据AQI指数,设置4个等级的预警,分级响应。
【措施】4等级预警4等级响应
据了解,重污染天气,是指AQI大于或等于201,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4个等级,预警颜色分别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与之对应的是4个等级的分级响应。Ⅳ级响应由各省辖市政府负责实施,Ⅲ级包括以上响应实行24小时值守,Ⅱ级包括以上响应由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实施。
省政府成立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常务副省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省长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主任由省环保厅厅长担任,副主任由省环保厅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厅长担任。
【Ⅱ级响应】应急不力单位将被监察部门问责
当启动Ⅳ级响应时,在重污染天气区域发布健康防护警示。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市政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停止开放景观灯光。
当响应升级为Ⅲ级时,就要启动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督导各企业落实限产、停产承诺。公安部门负责在主城区实行非绿标车、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区域限行。而事发地政府负责督导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20%,非绿标的公务车全部停驶。各类施工现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应100%覆盖,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至少2次/日)。
响应如果再升级到Ⅱ级,公务车停驶增加到30%。裸露场地洒水降尘频次增加为3次/日,路面保洁、清扫、洒水、喷雾作业频次至少3次/日。
此时,监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应急工作不力的部门或单位采取约谈、问责、组织处理、党政纪责任追究等措施。
【I级响应】社会车辆城区内单、双号限行
当I级响应启动时,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加强公众健康防护,并采取以下措施:
(1)教育部门负责督导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
(2)公安部门停止审批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举办的户外大型活动,并通知和监督已通过审批的单位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停止举办户外大型活动。
(3)事发地政府可在发生重污染天气的区域实行弹性工作制。
(4)公安部门负责督导实施社会车辆在城区内单、双号限行。
(5)事发地政府要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督导排放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工业企业停产停业。
 
 
 
《天中人文网》
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手机广告位-内容正文底部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