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渔 猎

天中•渔 猎
    渔猎(捕鱼猎兽)是河南先民最早的生产活动。但其规模小、发展慢。至民国时,全省大部分地区民间仍没有专业渔猎者,多为农闲、雨后和业余捕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土地制度改革和生产管理制度的不断变化以及各种水利设施的扩大、增多,渔业由过去少量的个体养鱼、捕鱼发展为集体养鱼、个人承包养鱼等。但猎兽活动不多。
一、渔 业
    早在6000年前,生活在中原地区的先民们便使用鱼网、鱼叉、鱼钩等捕鱼。至2700年前,豫东淮阳一带就有了相当发达的捕捞业(见《史记》)。
    近代以来,河南民间有条件者仍以捕鱼为农业收入的补充,南部诸县农谚就有“养猪不如养羊,养羊不如养塘”、 “修塘如修仓,蓄水如囤粮”等。塘,即指养鱼。沿河船家讲究“冬住水,夏住滩,不冷不热住两边”,以便于捕捞。
    (一)养殖 家鱼养殖主要分布于豫南各县水乡。以养殖鲢子、胖头和草鱼等家鱼为主。养鱼人家多通过鱼秧贩从外地购进鱼秧,于每年春末夏初季节下入鱼塘内,至次年冬捕捞。农历三四月间所下鱼秧,俗称“春花”。五六月所下鱼秧,俗称“夏花”。初放之“春花”、“夏花”均只有一扁指长。一般上半年下秧,年底可见鱼,俗称“见白”。
    (二)捕捞 近水人家农闲时节喜欢从事捕捞活动,捕鱼时手持粗杆,将十字架所撑网片下入水中,置鱼饵于网内,半小时拉一次网,一次可捕鱼一斤左右。
    民间垂钩钓鱼常在农闲季节进行,城镇垂钩钓鱼者多为其节假日的业余活动。钓鱼杆上系绳,绳头设钓钩,上挂鱼饵,置于水中,俟鱼上钩,便用力甩出水面。民间渔人捕甲鱼多用“杈”,谓之“杈鳖”。也有不用工具,赤手下水捕捉。渔民捕鱼时有许多侦察鱼鳖活动的独特方法。如捕甲鱼时,常使用木盆猛叩水面,发出“澎澎”巨响,水中甲鱼受惊卧泥,泛出一串气泡,捕者便可循气泡泛起之处捕捉,多十拿九稳,俗称“击盆捕鱼”。也有在夜间手提“马灯”,扛着竹编鱼罩下河,鱼见灯光,争向光亮处游动,渔人便趁机执罩捕捉。捕甲鱼者,称“照鳖”。南阳地区方城等地,喜驾船用鱼鹰捕鱼者甚多。捕者所用渔船,俗称“一担船”,由两个船斗组成,船斗各有三个相互连通的船舱。内放网具和所捕鱼虾,网具有底网、悬网、漂网、撒网以及舀子、舀瓢、蓼、扁担等。一只船一般有三四只鹰,渔家手持船篙撑船,船头站立鱼鹰,至鱼区时,驱鹰下水捕鱼,所捕之鱼,主人用舀子相接存入舱内。如遇大鱼,鱼鹰无力叨出,主人则用蓼抓起。捕鱼时,为防鱼鹰贪吃,影响捕鱼,驱鹰前先将其脖子用绳子相扎,并饮以清水。用鱼鹰捕鱼,常多家联合进行,俗称“担船搭邦”。收入按人、船、鹰分配,人、船各占一份。鹰以公鹰、母鹰相区别,公鹰占一份,母鹰(亦称“拐头”)占半份。搭邦船上专司卖鱼的“挑子”和其他人员的收入占一担船的1/3。为保证收入,各个船邦之间,对自己拟定的捕鱼区保密,从不外泄,甚或声东击西,对于捕鱼收获,相互也甚少谈及。但渔家平日相处却十分融洽,慷慨相助,蔚然成风。
    放鹰捕鱼渔家忌讳甚多。外出十分避忌和玩猴的碰面,如不慎相遇,要用“呸呸”吐唾沫除晦气,渔家对所养鱼鹰十分爱护,小心喂养,决不让其飞逃,如飞逃则认为是倒运的征兆,要设法追回。渔家在早晨,上午“放仗”捕鱼时间,讲话非常讲究,所忌和船家略同,一不说鬼神,二要“忌快”,所忌事物不能直呼其名,要以别称相代,如桥、塔、水、雾、龙、虎、梦、牙、蛇、猴诸物要分别以空子、攘子、流子、障子、汲水子、扒山子、混子、齿子、田串子、跟头子相代。
二、狩 猎
    河南在裴李岗文化遗址和仰韶文化诸遗址中便有原始人狩猎用的石簇、骨簇、石矛等工具,由此可知中原地区狩猎活动历史久远。随着农业的兴盛和家庭饲养业的发展,中原地区狩猎业逐渐衰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河南人狩猎活动大多已是人们农闲季节猎取野味或增加生活情趣的业余活动。
    民间于冬春农闲季节喜往山林、沟坡或平川野地狩猎,一为获取肉食和毛皮,或自食自用,或上市换取经济收入;一为日常生活增加乐趣。上山林、沟坡以猎取野猪、野鸡为主;去川地主要猎取兔子。
    在沟坡、川地狩猎多独自进行,以野兔或野鸡等为主要目标,俗称“打小跑”、“出坡”。打小跑多使用“土枪”(人称“茶桩”),也有用线枪者,其枪管细长,子弹为铁砂子,打小跑时,猎人称捕捉到目标为“眼入林”。打猎者十分熟悉动物的活动,如“兔子高卧低、低卧高,长畛卧地头,短畛卧当腰”、“夏寻阴,冬找阳,二八月,卧坡梁”等。寻找目标中讲究尊重他人,如别人还未击中的动物,是不可以打的,如随意乱打,打中也要“归还”人家,否则,便是违犯狩猎的规矩。
    豫西邙岭狩猎者狩猎多不用枪,猎者发现猎物洞口时,便在洞口设置机关捕捉。一般在洞口用一细长条石支撑起一块大石,猎物出洞如触倒条石,即被大石压住。捕捉山鸡多在其活动处设置“枷子”、“套子”、“抽子”等机关,设法使其触发猎取。
    山林狩猎称“打坡”,一般结伴前往。豫西、豫南山区民间结伙进深山“打坡”,称“出大坡”。出大坡前要有人先寻找猎物,俗称“踩场儿”。出大坡时,一到达狩猎场地,首先要参拜山神、土地神,豫西南一带要敬当地传说中的猎人保护神--武昌爷。祷告许愿,并说明是专猎一种野兽还是任意猎获。专猎俗称“打净坡”、“打财喜”;任意猎者俗称“打杂坡”。“打净坡”与“打杂坡”禁止同时采用。打坡前首先要猎取一些野猪等,筹备猎期伙食。正式“打坡”,或采取设站截猎,或采取“围猎”。采用设站截猎者,结伙打坡的带头人,俗称“领仗”、“领坡”,要先安排好三道打坡站口。守站口的称“坐坡”,坐坡一般要让枪法好的担任。枪法最好的把守头道站口。然后,让熟悉当地情况、狩猎经验丰富者一人手执竹竿,在猎场攀山越岭驱赶猎物出巢,俗称“赶仗”。赶仗者南阳人亦以野兽之蹄印命名,称“叉子手”。叉子手赶仗时一面掌握猎物动向,一面要及时向各站口发出信息。各站口坐坡者发现猎物出现,便开始射击。头站、二站未击中的猎物为三站击中时,三站口守站者要受到奖励。“围猎”一般多在“打净坡”时采用。如打山猪要预先设置好包围圈,一见山猪被“赶仗”入圈。包围者便群枪齐发。民间猎者十分讲究“同打虎同吃肉”,“出大坡”所得,头站把守者要得 “头份(等)帐”,炊事、勤杂人员得“三份(等)帐”。“打净坡”所猎豹子大家均分;所猎野猪,其头、蹄、内脏要先分给射中第一枪者,其余部分,凡在场猎人每人有份。在内乡一带,路遇之人,也可分一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民间狩猪仍为人们农闲季节或节日的活动,依靠狩猎为生者极少。狩猎者在打猎时大多都摈弃了过去狩猎活动中的迷信作法,但对传统的狩猎规矩遵循不违,同时逐步养成了自觉遵守国家严禁狩猎珍贵动物(如虎……等)的习惯。

 

 

 

《天中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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