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匠 作

天中•匠 作
    河南民间匠作有木匠、泥瓦匠、铁匠、石匠、窑匠、皮匠、油漆匠、染匠、编织匠、纸扎匠、焰火匠、水贡匠、小炉匠等,最常见的木、石、泥、画、油、漆、竹、扎,被称为“八大作”。各类从事匠作的人员,民间俗称“匠人”或 “老师儿”。
    匠作自古为封建统治者所垄断,汉代以前均由官府设立作坊,征发编入固定户籍(称“匠籍”)的“匠户”,进行诸如工艺品等的制作。魏晋南北朝各代工匠类似佃客。唐有 “蕃匠”,宋有“当行”,以役使包括“民匠”在内的各种工匠到官府工场服役。元代将工匠编的匠户分作“军匠”和“官匠”,分别由军队和官府役使,总称“系官匠户”,身份颇似奴隶。明代也专门设有匠户户籍,并分为轮班匠、住坐匠、存留匠,随时征调使用,且“世袭永充,不能脱籍,不得服官”。清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朝廷才废除“匠籍”,工匠开始有了身份自由,但生活维艰。近代,各种工匠多为兼业匠人,散居乡镇。在农闲季节,他们游村串户为人修房盖屋或制作各种生产生活器具,也有经济富裕的在城镇开设专业店铺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河南匠作有了良好的工作环境,技艺有了很大进步。但民间从事匠作者仍以兼作匠人为多,他们农忙务农,农闲从工,也有许多进城为城市建设服务。50年代农业合作化后,匠作生产被纳入集体生产或同行业经营,实行按劳付酬。80年代,匠作技艺和现代科技相结合,匠作艺人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支非常活跃的生产队伍。
一、诸匠操作
    自古以来,河南工匠操作大都“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以绳,衡以水,正以垂”。使用“矩、规、绳、水、垂”之法,以为技术标准,俗称“百工五法”,并将其和各自行业工具使用结合起来,进行着自己的创造。
    (一)木匠 民间称木匠为“八大作之首”,立梁架檩、盖房建屋都由木匠“领作”。河南民间将木匠分为“细木匠”和 “粗木匠”,或称“大木作”、“小木作”。细木匠主要以门、窗、箱、柜等的制作和雕刻为主;粗木匠则主要制作各种农业器具以及车、船、梁、檩、椽等大件用具和房建材料。木匠善用“百工五法”,其工具有斧子、刨子、锯、凿、墨斗和直角弯尺等。河南民间木匠经营,大都是应户主之邀“背着工具走上门去”,到户主家中服务。干一般小件活,与户主关系好者,多由户主招待饭菜,不再另收工钱;盖房、做大件用具者,除由户主招待饭菜外,还要收一定的工钱;如为包工,议定工钱后,则自备饭菜。遇盖房上梁、起架、锁门口或翻口做棺材盖之类活,无论包工或雇工,户主都要设宴招待并交 “封钱”相赠。在郑州一带,完工告别时,户主还要备一包白馍加一块肉,让其带走,俗称“捎个包”。一般木匠干活多在所住村庄的周围数里、十数里之内,请其干第一次活,称作 “门头活”;对于门头活,事先多不讲价钱,只管做活。活做完后方由主家拿出钱来,请匠人自己拿。此时户主不会少给,匠人也绝不会多留,因为同是邻乡邻里多了少了都会自觉 “丑气”。
    木匠平日闲暇之时多自备木料在家中加工制作各种木器,至集日或庙会时,带上所做器具到集市或庙会上出售。也有在集镇自设“木匠铺”从事匠作营业者。
    民间木匠多以鲁班为祖师爷。也有在民间传说故事中选取自己的信仰,如有的以姜子牙为师。木匠在活计操作时忌讳颇多,如忌将拐尺拿在手中旋转,以防停业;做完活要留些刨花给主人清理,以示“还有活干”。但做棺材时绝不许留刨花给主人,除非主人有所得罪,才留刨花以示报复;木匠、泥水匠结合盖房时,房上盖瓦之行数必须用单数而不许用双数,因其所信祖师鲁班小名“双”,用单数以避其讳。
    (二)石匠 豫北、豫南山地民间会凿石雕琢技术者甚多,人称“石匠”,位居“八大作”之二。河南民间石匠大多为亦农亦工的兼作匠人,所从事的匠作有多种:
    起石头匠是专门在石山石沟起挖石头的匠人。所起挖石头称“料石”,起挖料石时由一人握钎,一人抡锤,在选定的石基上凿孔。近代有用电钻穿孔者。打好孔眼后,内置炸药爆破,俗称“放炮”。放炮后,将所起石块根据其大小形状稍为加工,制成各种料石,供购买者选用。也有自己直接加工雕制成各种石器出售的。
    雕刻匠是将起石头者所提供的料石做成各样房基石、门礅、石碾、石磨、石磙以及大小生产生活用石器的匠人,他们还承制石碑、牌坊、房梁等的雕刻。
    碫磨匠是游村串户为人修理石磨的匠人。俗称“碫磨的”。磨匠多身背碫凿工具游走于乡里之间,以手打木梆或高呼“碫磨哟”招揽活计。
    另外,在山区和丘陵地带还有常年和木匠结伙,从事房屋建设的石匠。各种石匠均精通石头的质地、纹理和用处。这是检验石匠技艺高低的标准,在碫凿石料的过程中,还非常注意碫凿的速度,石匠的经验是:“紧青石,慢红石,不紧不慢是银晶石”。所用工具简单,仅有锤头、凿子、石钻和管子。
    石匠在凿石打眼时,忌讳徒弟打空锤。林县石匠作业多默默而行,绝不许徒弟信口乱说,尤其是凿制建房所用石板和厕所的盖口石板时,忌说其名,因房上所用盖板名“扒缝石”,厕所口上之盖板称“茅厕梁”,其辞均不雅,恐冲撞山神、凿坏石板。
    (三)泥匠 俗称“泥水匠”、“泥瓦匠”,居“八大作”之三。河南泥匠以林县最为出名。泥匠分“白活匠”和“泥瓦匠”。善使石灰、专盖瓦房者为“白活匠”;专盖草房者为 “泥瓦匠”。泥匠操作所用工具有瓦刀、泥抹子、泥包以及装板弯尺、五尺和平线吊线等工具。民间泥匠大都为兼作,农闲务工,农忙务农,即使组成大型建筑队进城搞建筑的泥瓦匠也要在农忙季节返乡参加抢收抢种,春节也要回家“过年”,林县人称为“三出三回”。活动于乡间的泥匠,在农闲时多和木匠结伙走村串户,包揽活计。其领头俗称“掌尺”,亦称“工头”,泥匠组班多是由两个匠人带一个徒弟,俗称 “一个工上”。过去泥匠在乡间干活大都由户主管饭,也有付少量工钱仅在每日晚上管一顿饭者,称“过个晚上”。80年代以后,采取包工形式者渐多。泥匠班所得报酬有掌尺分配,一般匠人得七成,徒弟得三成。上工前,徒弟要将工具及各种材料准备好。干活时,匠人一呼即应,要啥递啥,故称“匠人上了墙,好似小官升了堂”。泥匠仅拥有自备工具,如无户雇用,便无法工作,所以泥匠十分注意与雇主的关系。不仅保证工作质量,且非常注意在户主家工作时的行为,讲究做到“眼稳不乱看,手稳不乱拿,嘴稳不乱说”之“三稳”,以自己良好的职业道德保证自己活路畅通,有人使用。
    (四)画匠 俗称“纸扎匠”,普遍见于20世纪50年代以前各地城乡,所经营的主要是祭祀用品,诸如纸马、纸神、童男童女等各种纸扎物和绘制“神轴子”、塑造“神胎”等。民间列为工匠中的“八大作”之四。50年代以后,迷信制品一律废除,用于祭祀的多改作花圈,婚娶喜事则以花绣球、红灯笼为佳。平日所制纸物均摆放在匠铺门前。
    (五)油漆匠 民间漆匠有专业者,也有木匠兼作者,位居“八大作”第五。其经营多为直接到户家作业;也有少数设有作坊的,称“油漆铺”。到户家油漆物件多是应户主之邀,用料由户主供给;也有自备漆料承包漆件的。民间漆匠计酬较高,俗称“木匠干半年,漆匠来收钱”。
    漆匠所用工具有刷子、刮刀和盛漆、调漆之木桶。过去民间漆匠用漆主要为山漆、亦称“土漆”、“国漆”、“大漆”,是河南著名特产之一。70年代以来,大都改用清漆、树脂漆和漆片等。用土漆漆物,分生漆活和熟漆活。生漆漆物时,上一遍漆要贴一层布,漆成之物呈黑色,光亮如镜,且非常结实,然成本高,一般人家多不用;熟漆活要漆三遍,以厚为好,所漆物呈暗红色或黑色,多用于子女婚配时的桌椅床凳。
    50年代以前,桐油多为贫穷人家装饰木器家具所用,富家用者较少,故有“穷油富漆”之说。油漆匠干活时绝不可说油漆干了,只能说“离手了”,否则不吉利。
    (六)编织匠 编织是河南民间传统的手工技艺,可分为竹编、条编和草编。民间编织为“农闲兼作”的季节性副业生产活动,许多地方家家可见,是民间经济收入的重要门路之一。俗称“编席窝篓,养活几口”、“麦秸是个宝,农民离不了,掐个缉,辫个帽,灌油吃盐有钱了;灾年能籴粮,丰年添衣裳”。
    民间编织多就地取材,在自家庭院进行。有的为预防气温干燥影响编织材料,则挖地窖、地洞,编织时在窖洞中操作。所编成品逢集会时前往出售。50年代以后,政府供销部门开展了收购编织品的业务,使编织业更加兴旺,编织技术也得到了不断提高,民间竹编以博爱、洛宁、临颍、信阳县等地最为闻名。传统的制品有帘子、提篮、桌子、椅子、凳子、篦梳、爬齿、筛子、扫帚、箱柜等,洛宁还有独具特色的竹合板及其制品。竹编的绝招在制篾子,竹编匠人可将竹子用刀劈成五层而粗细厚薄一样。所劈篾子分成竹青层、二青层和竹黄层,各为所用。著名的“清华竹器”(博爱竹器)所用篾子劈成后,还要拨筛拨圆染上颜色。做桌椅的竹子虽不劈篾,但要选用三年以上的老竹。砍下制作时,先要洗净并洒上泥斑用火熏出花纹,清华竹器中著名的“许良竹桌”便以此法做成。
    条编是用荆条、黄花条、簸箕柳、白腊条、紫穗槐等为料,编制簸箩、簸箕、箩头筐、粮食囤儿、篓、荆笆、篮子、驮筐、合筐等生产、生活器具。在清丰一带,柳条所编的 “条篮”是民间嫁闺女、娶媳妇常用的配嫁品。条编匠人讲究 “起底儿”(即起头儿)。编制任何器物,尤其是圆形器物,首先要选取数根结实粗壮的长条料以根稍相排交成十字,再以数根粗细均匀的光条沿十字相绕作成“底盘儿”,之后方根据拟作器物之大小进行编织。将要编成时,编织者还要会“起沿儿穿襻儿”,紧接着“扭沿儿”后方算完成。扭沿儿好坏是衡量条编技术高低的关键一着。民间许多人会编筐而不会扭沿儿,自家用时,凑合作结,出售时则要请老师帮助。
    草编是河南民间最为普及的编织技术,无论山区、平原到处可见。民间草编所用原料有麦茬杆、高梁茎、茅草、龙须草、蒲草、芦苇、席草等。进行草编首先要搞好原料的备制。
    (七)染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民间布料的染色主要采用土法,从事此项工作者,民间称为“染匠”。染织作坊,称“染坊”。染匠主要以染制土布和棉线为生。用榨蓝、蓼蓝经土法加工所制的染料染蓝色,用靛青染靛蓝,用线壳熬煮糊青泥染黑色等。染坊设有染锅、染缸和大型捶布石,并有高架以用于脱水晾晒。所染线、布上都写着主人姓名地址及所染布数量的“布印”。所染布按尺寸计价;染线则以“拐儿”计价。60年代以后,随着纺织工业的发展和化工颜料的普及,民间纺花织布者日渐减少,即使有一些毛衣毛线或少量土布需染色,也多以化学染料为主。民间染匠已不多见。
    (八)铁匠 铁匠是河南民间最常见的手工业行当之一俗称“打铁的”,开封人称为“中八作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民间很少用得上机制铁器,人们所用的犁铧、耧铧、锄头、耙齿、锅、铲、刀、剪等都是“打铁的”所制。民间认为打铁业和开药铺一样是门好“生意”,常说“开过药铺打过铁,什么生意也不热”,很多集镇乡村都有盘炉从业者。
    铁匠业分生铁炉和熟铁炉。生铁炉以铸造各种农具、生活用具为主;熟铁炉又分大炉、小炉和脚册炉。大的生产用具如锄头、铁铣、耙齿、耖齿、镢头、铡刀、钐刀、秧爬齿等为大炉所制;小的生产生活用具如门鼻、剪刀、勺子、火钳、剃刀则为小炉生产;脚册炉带有专业性质,生产诸如铁钉、驴马掌钉等。民间铁匠所用原料主要靠收购废旧铁器,部分到产铁地购买。
    河南铁匠一般在自家盘炉作业,人称“铁匠炉”、“铁匠铺”。铁匠炉根据当地生产生活之所需铁具按季节安排活计。大多坐地经营,边打边卖,或兼营来料加工,收取加工费。乡间铁匠多在集会上设置炉子,闲月游乡做活者,随时随地盘炉作业,方城人称“打行炉”。“打行炉”也有事前应邀而往的。在豫西一带,在村内“立炉”,打制生产生活器具,立炉打铁一般按日计酬,主家供料管饭。立炉时,匠人可带徒弟,不带徒弟的多由主家配合抡大锤者。如为包工,主家还趁机维修一些家用旧铁器。挑担在乡间修锁、钉锅、补桶底者,人称“小炉匠”。小炉匠所挑担子,一头是配有风箱的小火炉;一头是设有抽屉的小木柜,内放所用工具和用料。担子上还带有一个小凳子,走到一地接了活计,便坐下来营业。其中专门从事补锅者称“补锅匠”,补锅匠补锅时使用小坩锅化铁(铜)汁弥补缝隙。作业时,用一圆球操作,故人们也称其为 “骨碌锅的”。铁匠中从事磨刀磨剪者,多为抡不动锤、掌不了钳的老铁匠所为,他们身背一条长板凳,上绑一块磨石并挂一小水桶,口呼“戗剪子哩---磨菜刀”游乡串村。
    铁匠盘炉作业所用工具有锤头、钳子、铁砧子、戗刀、钻子以及炉子、风箱等。工作时,师傅掌钳,徒弟抡锤。锤打锻件时,讲究“趁热打铁”,锻件在火炉上一烧好,掌钳师傅立即用右手执钳夹起锻件放于砧子上,左手握一小锤以指点抡大锤的。小锤指向何处,抡锤的便向何处下锤,小锤在砧子上敲打几下,大锤便跟着砸几下,指点的越快,锤打得越快。不得偏移和漏锤,否则就会出现“引到打不到,不是夹灰就是泡”的次品。铁匠把锻件在炉火上加温烧软和锤打成形的操作称为“热活”;把冷却后的锻件用戗刀戗光加工为成品的操作称作“冷活”。打造有刃的器具称“钢水活”。做钢水活,要进行淬钢,俗称“蘸水”或“蘸火”,以保证刃具的锋利。蘸水技术性强,必须掌握“火候”,熟悉“火候”。所以人称“蘸水”技术和火、锤、钳技术一样是好铁匠的功夫所在。热活粘接也是显示铁匠功夫的活计。
    河南民间铁匠大都不仅会日常活计,还有自己的“拿手活儿”,且有祖传技艺者颇多。为显祖传技艺之精或独创技术之良,扩大声誉,提高销售能力,所制铁器喜欢印上师傅的字号,诸如“张记”剪刀、“李记”斧头。林县合涧乡方成名的锄板,为1920年时独创,其蘸水技术高超,使用锋利,自成一家,锄板上便刻有“方记”字号。铁匠干活时忌吹口哨,因为“哨”是李老君之乳名;使用铁锤时不能竖在地上旋转,传说这样作操作时容易打晚锤。
    (九)窑匠 河南烧窑业发达,有砖窑、缸瓦窑、盆窑和石灰窑等。窑匠所用工具简单,有瓦桶和各种制品的模子,因其生产的砖瓦盆罐等均在“窑”内烧成,俗称“烧窑的”。窑场多设在临水临路和便于制坯的地方。窑场之窑呈大圆丘形,内部挖空,有通道亦称窑道直达洞外,通道口称“火门”,窑顶留有烟囱,窑内用土坯砌成上下透气的“米”字形“窑篦子”。
    烧窑首先要制坯子,所用原料主要是黄土、粘土和釉土等。制坯子时,用水将所用土和成泥填入制品模子,托成坯子,在日光下晒干或晾干。烧制时,将制好的坯子装入窑内 “窑篦子”上。装窑技术性较强,均由窑匠师傅亲自动手。窑装好后,用土封口并点火开烧。旧时多用柴禾,近年基本改用煤炭。烧制中,看火匠人随时在窑道内观察火色。窑匠通过窑道洞眼从砖坯缝里察看全窑情况。如烧成,立即停火,封闭窑门并从上面向窑内浇水,称“洇水”。待全窑冷却后,便可“出窑”。60年代以后,民间烧窑技术发展甚快,大多制坯改用机制,窑洞也改为不需洇水的“轮窑”,边装边出,从制坯、烧制到出窑已为流水作业。
    豫西义马等地,一般在春季多请窑匠到自家所设的窑上烧窑。烧窑时,户主先请砖瓦坯子的制作匠人自带工具到自家设窑之地制作坯子,坯子做好上垛后,再另请烧窑匠人烧制。一般窑主管吃,其制品以窑计酬。从事此种窑业者多为巩县、偃师等地人。70年代后,机制砖瓦大量生产,手工砖瓦制作业已渐衰落,然在偏远地方仍为民间不可少的匠作。
    河南窑匠忌讳甚多。60年代以前,窑场所烧质量好的砖瓦呈青蓝色,如为红色,便为次品,故烧窑人十分避讳人在窑场讲“红了”之语,尤其烧窑点火时。此时还忌讳妇女进入窑道。平日窑道里出了蛇,便认为是其窑业兴旺的象征。乌鸦之叫声在民间被认为是不祥之兆,然在窑场“嘎啦嘎啦”之欢叫,便认为是“有人拉砖”的预兆,如为白脖子乌鸦则更吉利。新建窑场时,一定要选黄道吉日,烧香上供,鸣放鞭炮。民国时期,砖瓦窑烧制古建筑所用的沟檐、滴水、筒子瓦、巴砖、兽头之类制品时,一闭火就要进行祭窑礼,以全猪供飨窑匠之祖师爷老君。砖瓦窑场地允许“叫化子”住宿,烧炭窑之窑匠,烧窑时均要烧纸,并口念祷词,诸如“四方土地,左青龙右白虎,当地山神,请神不到,火上平分”等,以祈求诸神烧好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破除封建迷信,诸匠之信仰禁忌观念渐趋淡漠,但许多工匠开业或完工时,仍以燃放鞭炮为庆。
二、技艺传授
    河南民间各行各业工匠十分重视技艺的传授、师承和创新。民国及其以前,工匠没有拜过师傅就营业会遭到同行人的责难或不为人使用。学习某项工匠技艺者,多从小开始。一般由其家长寻师,选师,或自选,或经人说合,在征得师傅的同意后,选定吉日,带领学艺者到师傅家“拜师”并行 “拜师礼”,拜师者先向“行业祖师”磕头,如木匠、泥水匠拜鲁班,铁匠拜李老君等等,然后向师傅行礼,师傅接礼后,便为师徒。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许多地方还要写出 “门生帖”,现代称“师徒合同”。立下学徒的规矩、出师的年限等。学徒期的长短主要以技艺的难易而定,一般为三年,也有五年者,如小炉匠。学徒期间一切听从师傅安排,由师傅管吃管住,但不管穿。旧日学徒,第一年主要帮助师傅做家务活,讲究勤快“有眼色”,不能嫌脏怕累;第二年渐渐随师傅干些业务上的粗活,并随时细心接受师傅在技术上的指导;第三年师傅才教些技术性较强的活计。学徒期间,随师傅外出承做活计时,徒弟要主动带工具、背行李、抢作重活、累活。在老师面前表现的稳重、自尊、不吸烟、不喝酒、不嘻皮笑脸。吃饭时,要先让老师,老师不动碗筷,徒弟便不任意开饭;休息时,要为老师搬椅拿凳、铺床叠被并随时听取师傅的训示。故俗称“徒弟徒弟,三年奴隶,吃不完的剩饭,挨不完的没趣(师傅责难)”。学徒期满,谓之“出师”。出师离去时,师傅一般都要赠给徒弟一套工具。师徒关系好者,徒弟往往无代价地再为师傅干一年活,以报师傅传艺之恩德。满师后,如遇逢年过节、婚丧喜庆之事,徒弟都要备礼前往师傅家探望,以示慰问和祝愿;师傅如遇困难,则极力相助,并象对待自己的老人一样,故民间有“师徒如父子”之说。
    由于社会的原因,旧日民间匠人所掌绝技多要保留一手不传给徒弟。如木匠非常看重刮刨子、凿眼技术,尤其是凿挖斜眼的技术。徒弟学凿眼得不到师傅关键性的指点是很难掌握的,故称“木匠好学,斜眼难凿”;铁匠的功夫在火、锤、钳、蘸上,师傅往往要保留的是“淬火”一招;泥水匠的绝技在于垒墙脚、立砖柱等等。因此旧时学徒除祖传徒弟外,很难学到师傅的绝技,所以才说“祖传匠人本领高”。祖传匠人的亲属跟着自家长辈学技,民间誉为“门里出身”。门里出身一般能得到上辈掌握的“绝计”。不是祖传之家便为“门外出身”,门外出身是很难学到师傅的绝技的。在旧社会,即使门里出身,技术之传也有颇多讲究,如制作风箱的匠人,对于风箱的关键技术,是只传媳妇而不传闺女的。张箩匠也同样是“家传不传外”。因此,师徒两家结亲者颇多,或因师父无子无女,收结为义子者;或因师父有女无子,招徒为婿者,多为徒弟精明能干,师父不忍以其技失传、徒弟也想得到“真传”者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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