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经商标志

天中•经商标志
    由于交易的需要,市商产生和发展了自身独具的经商标志。这些经商标志有市声、招牌和广告等。河南民间各种经商者历来都非常重视经商标志的作用,且重实用,求文雅。
一、市 声
    河南民间商贩在各自的经营中历来十分重视市声的作用和力量。市声包括叫卖声、唱卖声、吹打敲击声和各种表演叫唱,是商业宣传的最原始的习俗。自古以来市声从单一的实物叫卖发展到汇唱、做、念、白为一体的叫卖表演,其形式五花八门,多种多样。河南民间商贩中最善于市声叫卖的为小商小贩,其叫声高亢,唱词诙谐夸张,吹打敲击古朴文雅,表演幽默滑稽。叫卖多遵循“卖啥吆喝啥”惯习出口,其叫句简短明快,叫声顿挫有力,多在一句之中或末尾发一长声,使人有余音未尽之感。如卖熟红薯的,不管其红薯热凉均高声吆喝“谁买热红薯来——”;卖豆腐的为“卖豆腐——换豆腐来——”;卖焦花生的“谁买焦花生,先尝后买——,不焦不要钱”;卖热包子的“来——吧,刚出笼的热包子,又香又鲜,一个肉丸来——”;卖西瓜的叫“沙瓤的西瓜——,不甜不要钱”;担挑卖鸡娃的“卖鸡娃喽——卖鸡娃”;起刀磨剪子的“起刀—— 磨剪子哩”;收废品者高叫“收废品来,碎铁碎铜烂铺衬,纸箱酒瓶牙膏瓶儿……”将其所要一口气呼出。
    游动设摊的商贩,大多采用唱念叫卖形式,并和表演结合起来。其唱词生动流畅,念白表意真切。如活跃于各地的卖老鼠药者,摆摊设场后,手拿一包药一边向人展示,一边口唱“除四害,讲卫生,消灭老鼠首当冲,病疫多为老鼠传,岂能容它胡乱行。老鼠药,小百灵,老鼠一吃活不成,大老鼠一吃蹦三蹦,小老鼠一吃动不成。老鼠药,老鼠药,老鼠一吃跑不脱,买了我的老鼠药,一次可药死一大窝”,从除四害的意义唱卖。许多唱卖歌,至今仍流传于民间,如方城招夫岗吴福德的《卖篦子歌儿》、《宋二别子卖针歌》,孟县庙会上的《摇摇会叫卖歌儿》、新乡市小吉街刘保山的《卖大糖摇爻会歌儿》、新乡合河李明山的《卖香料面歌儿》、新乡小冀张云鹏的《拉洋片十样景歌》以及各种商贩的“叫客词”,如卖梳子的、卖刀剪的、卖膏药的等等。
    除了游动的商贩,许多店铺也常使用叫卖和唱卖的形式。过去豫西一些店房(今称旅店),每天常有一店员站在店铺门前吆喝“叫客词”宣传其店铺的优越之处,招徕顾客。
    许多商贩在口头叫卖时还配以有趣的吹打敲击声,所用器具古朴文雅,过去濮阳一带民间俗称“唤头”,其他地方或称“叫号”。拨郎鼓为河南商贩中最常见的唤头,其形扁圆,直径约七八寸,置于一尺的木柄上,鼓之两侧,各有一用皮绳相系的小铁球,用手摇动,即发出“嘣冬嘣冬”或“嘣冬冬冬……”的响声。也有用一鼓一锣相配者。执拨郎鼓者,多系出售化妆品、日用百货的京货挑儿。他们之中口巧者边摇拨郎鼓,边唱卖货歌。如禹县货郎歌唱道:“拨郎鼓响连天,货郎游乡到这边。你要啥,咱有啥,报出名来再拿钱:直贡呢、磨粉缎、拔丝绸、五色线、夏布葛布出四川。绣花针小又尖,红绿头绳颜色鲜……”人们听到鼓声,唱声,便知道货郎来了。商贩常用的唤头中,还有响板也称“连铁片”,由五六片长10厘米、宽7厘米的薄铁片用牛筋或麻绳交错串联于一木柄上而成,甩动木柄时便发出“扑啦啦—扑啦啦—”的响声。卖簸箕、扎笤帚和张箩修笼者多用此作市声,传说此响板乃为八仙之一的曹国舅的象牙笏板,故从此业者,也供奉曹为祖师爷。商贩用木梆作声者多为卖油卖豆腐者,其木梆用柳木制成,长约20厘米,宽8厘米,厚6厘米,中空有眼,置于木柄上,用一木棰敲击,发出“梆梆”之声。安阳一带卖油者则以敲钟为号,其钟悬于扁担挑一头,担着担子一边走一边手拉钟舌当当作响。手推小车者,则将铜铃挂于车杆下,车动铃响。卖芝麻糖、吹糖人等商贩喜用小铜锣,人称“镗锣卖糖”。河南各种商贩的吹打敲击器具,实际上成为其叫卖、唱卖的“伴奏乐器”,他们营业时,往往使人感到他不仅是个卖东西的而且还是个艺人。
二、招 牌
    河南民间称招牌为“字号”,古已有之,河南商店字号命名或以吉祥、赞美之词为之,如郑州糕点店的“鸿兴源”、开封著名酱菜店的“老五美”、三门峡旧时饭馆中的“座上春” 等;或以姓氏加“记”、“家”冠于经营商品之前为号,如郑州的“蔡记馄饨”、“杨记羊肉烩面馆”等;或以直接经营内容相称,如“刀剪老铺”、“酱菜店”、“布店”、“服装店”等。一些讲究之家还借自家姓氏和经营内容之谐音作文章,如旧时粮店称“陆陈店”,即经营六种粮食的店铺。各地回族饭店的招牌上多画一壶,上书各种招牌,常见者多为木制,上书回、汉文“清真”二字。各种招牌,常见者多为木制匾、牌,挂在门外一侧或门额上,也有砖雕、石刻者,有的将字镀以金色,俗称“金字招牌”。还有使用布帛制招牌者,布帛招牌称“幌子”,也称“挑旗”、“望子”等。茶馆、酒店用者多。布制招牌于店铺中多晨挂暮收,于行商中则置于摊点上或担挑和推车上。
    和招牌为伍的是各种店铺经营内容的标志,有书写的也有直接用实物的。采用书写者,如当铺、药铺、茶馆、酱园等,多分别用一个“当”字、“药”字、“茶”字、“酱”字书之店外高墙上,远远即可看到。采用实物者,或将实物陈于橱窗,或悬挂于店前,如旧时染坊前立一高竿,上面悬挂一染好的布块或线捆;卖估衣者,店前吊挂一旧成衣;饭铺门前挂一罩篱等。行脚商中卖砖瓦的手执一瓦片,卖柴草的以麦杆为记。游乡阉猪者,手持一带胡须的“龙头”,龙头上胡须的颜色是辨别其从事此项工作时间长短和技术熟练程度的标记,龙须颜色白者从事阉割时间最长,苍色次之,黑色者最短。游乡理发者也称“剃头的”,标记是一独脚的旗杆,旗为龙凤旗,上绣“魁星斗”,旗杆插于剃头挑子上,挑子由剃头盆架、木墩(椅子)等组成。民国以前,剃头匠的独杆旗也是其“营业执照”,无此旗杆者不许营业。有此旗杆者,不仅可营业,且不受任何关卡限制。豫北民间传说,独杆旗源于唐朝,唐朝咸亨年间唐高宗为酬谢一整容匠(剃头匠前身)为太子治好“毛脸病”所赐。
    50年代以前和50年代初期,夜晚开业的店铺门前多挂以灯笼。一般浴池、茶店多挂红灯笼;理发店挂以“转灯”,外面灯罩上罩以红、黑纸条;药店、大的商店,则以传统的多角形木制纱灯相挂。各种挂灯上均写着店铺的字号、特殊标志等。1956年后,各种店铺夜间多不营业,所以逐渐不重视灯具招牌。80年代以来,城镇店铺招牌中的霓虹灯招牌、塑料板、有机玻璃板以及漆写招牌比比皆是。
三、广 告
    50年代以前,河南商贩宣传介绍商品的广告形式主要依靠店铺橱窗的布置、“山架”的陈列和店铺营业标志的作用,对自家独有且少见短缺的商品则采用“招贴”的形式,将其名称、特色、质量写于招贴纸上,张贴于各处。也有利用商品的包装作宣传的,俗称“货卖一张皮”。所以,商店售货时非常注意包装,在包装时,将印有自家店铺字号标记的标签连包其上。
    河南民间工匠在出售自己制造的产品时,为扩大影响,提高声誉,多在所制器物上刻制或标写字号和图案。民间所用菜刀、农具等都有刻制的字号,既是今日商标之雏形,也是扩大售量的广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种经商标志有了长足的发展,现代化的经商标志和传统的经商标志相互媲美。尤其进入80年代以后,市声中的电声渐趋普及;广告等更成为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的“常客”,在这现代化的经商标志展现其身手之际,传统的经商标志仍为河南民间商贩所恋恋不舍,在乡村集市的交易中,仍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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