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成年礼俗

天中成年礼俗
    成年古也称“成丁”,丁指能任赋役的成年男子。人到成年的岁数历代各有不同。隋制男女18岁以上为丁,以从课役。唐制21岁为丁。及至民国时期,民法规定20岁为成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宪法规定男女18岁始有公民权,也即 “成年”,俗称“长成人了”。
    古代,男女进入成年要行“成年礼”,男称“冠礼”、女称“笄礼”,所谓“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许嫁,笄而字”(见《礼记•曲礼》)男女行冠笄礼后,便标志着进入了成年,也是到了可以婚嫁的时候。明清以来,冠笄之礼日渐衰微,河南民间虽有行之者,多为士庶人家,且其礼仪已大为简化。及至民国时期大多数人家所行,是和婚礼结合起来进行的。一般男子冠礼在结婚前一日或亲迎前进行,届时穿新衣服,披十字红绸,胸戴鲜红纸花,在族亲子弟簇拥下来到宗庙内或中堂前,使立于红毡上,向祖先及尊长四叩礼,由尊长赐以成人之名。女子笄礼于出嫁临行前或举行婚礼之后进行,多是由同辈的嫂嫂或伯叔母为其“绞脸”和“上头。”“绞脸”就是清除脸上的汗毛和整修眉毛。“上头”即将嫁女的头发挽起,罩上发网,别以钗簪。绞了脸、上了头的姑娘便成为媳妇。以后便以梳“纂子”与姑娘相别。男女成年礼和婚礼的结合,民间形成以结婚为“成人”标志的习惯,许多辈卑之人对年龄小于自己的长辈人的尊称,多以其是否婚嫁为准,所谓“不娶媳妇不叫叔,不出门(出嫁)不叫姑”。即不到婚龄的男女长辈,是允许幼辈不叫尊称的。
    河南民间很久以来还流传有与冠笄礼相似的、标志男女脱离少年时代的“脱锁”和“留头”习俗。脱锁多见于男孩,男孩在十二岁或十五岁时,由其父母或干娘做顿好饭相待,然后将其幼时过诞生礼或认干亲时戴上的“挂锁”和项圈、耳坠去掉,从此不戴,俗称“脱锁”。脱锁后便标志着已脱离少年时代。女孩在十二岁时开始“留起”一独辫来,俗称“留头”,如果不留,便被乡人笑话,有“十三不吊起,人说她娘没道理”之说。留起头来便视为“大闺女”,要开始恪守闺训妇道,学习做饭和浆洗缝补,甚至不许再到外边玩耍,“抛头露面”,故俗称“男过十三,磨肠研肩(读书劳动),女过十三,会做吃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在婚礼时举行成年冠笄礼的,多见于乡间偏僻地区。大部分地区民间男子结婚已不专门行拜祖宗之冠礼了。女子的绞脸上头也发生了变化,尤其60年代以来,随着姑娘媳妇发式的统一,女子进入成年已无甚特殊标志,婚礼前的绞脸上头已为理发美容所代替。

 

《天中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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